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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已经制定好还没有公布公孙鞅担心百姓们不相信政府于是就在国

    时间:2022-07-22 11:13:27  编辑:快推网  来源:  浏览:793次   【】【】【网站投稿
    新法已经制定好,还没有公布,公孙鞅担心百姓们不相信政府,于是就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杆子,招募能把它扛到市场北门的百姓,赏给他十锭金子。百姓们觉得奇怪,没人敢去扛走它。于是公孙鞅又说:“能把它扛到北门的,赏给他五十锭金子。”这时出来一个人把它扛到了北门,公孙鞅立即赏给了他五十锭金子,以表明政府不会欺骗百姓。接着就颁布了新法。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

    新法已经制定好,还没有公布,公孙鞅担心百姓们不相信政府,于是就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杆子,招募能把它扛到市场北门的百姓,赏给他十锭金子。百姓们觉得奇怪,没人敢去扛走它。于是公孙鞅又说:“能把它扛到北门的,赏给他五十锭金子。”这时出来一个人把它扛到了北门,公孙鞅立即赏给了他五十锭金子,以表明政府不会欺骗百姓。接着就颁布了新法。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初令:指商鞅新定不久的法令。

    太子犯法:按,秦孝公即位年二十一岁,秦孝公六年(前356)才二十七岁,所生太子不过是个幼童,说太子这年犯法的事不可信。太子犯法当在秦孝公十六年(前346)。孝公去世前五月,赵良见商君说“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由此上推八年,也正是秦孝公十六年。

    趋:归依,这里即指服从。

    行之十年:“十年”当作“七年”。孝公十年(前352),以商鞅为大良造时变法施行了七年。

    化:风俗,风气,这里指秩序、治安的意思。

    推行新法的第一年,秦国有上千的人到都城来反映新法不好。这时候秦孝公的太子犯了法,公孙鞅说:“法令之所以推行不利,关键就在于上面的人带头犯法。”于是他准备依法处置太子。但太子是国家未来的继承人,不能对他施刑,于是就处罚了太子的太傅公子虔,给太子的太师公孙贾脸上刺了字。第二天,秦国人就都按着新法办了。新法实行了十年,秦国的百姓们就非常喜欢新法了,路上掉了东西没人捡,山里没有盗贼,家家户户都过得很富裕。人们都勇于为国从军,而不敢为私仇殴斗,乡村城镇到处是一片太平。有些当初曾经说新法不好的人现在又跑来说新法好了,公孙鞅说:“这些都是扰乱国家秩序的刁民。”于是把他们都迁到了边境上。从此百姓们谁也不敢再议论新法了。

    于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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